在您开始使用底价购车服务之前,需仔细阅读本服务协议。底价购车根据本用户服务协议或日后的修改条款向您提供服务。如果您使用底价购车平台买车,或以任何行为实际使用底价购车的服务,即表示您接受了本协议,并同意受本协议各项条款及后续修改条款的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您可以选择不使用底价购车服务。
底价购车,是汽车之家打造的一个专门为用户购车提供一站式全程跟踪服务的汽车互联网服务平台,通过专属购车管家向用户提供一对一的专业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提供车型底价、筛选优质商家、与商家洽谈更优价格、为用户预约到店看车时间、专业购车指导等。目标是通过服务平台解决用户购车流程复杂、耗费大量精力的困扰,为用户提供满意的价格及服务,最终帮助用户实现底价买车。
一、底价购车账户
1、用户保证向底价购车提供的任何资料、注册信息的真实性、正确性及完整性,包括但不限于邮箱、联系电话等。用户保证底价购车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用户进行有效联系;当上述资料发生变更时,及时更新用户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2、在成功注册后,底价购车会为每位用户开通一个账户作为其使用底价购车服务的唯一身份标识,用户需自行妥善保管该账户的用户名和密码,该账户下所有操作均视为用户本人行为。因用户保管不善导致账号密码遗失泄露的,造成用户损失的,底价购车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用户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底价购车账户造成用户损失的,底价购车不承担任何责任。
4、每位用户至多只能拥有一个底价购车账户。如有证据证明或底价购车有理由相信用户存在注册多个底价购车账户的情形,底价购车有权不经过用户允许,采取取消订单、冻结或关闭账户、拒绝提供服务等措施,给底价购车及相关方造成损失的,用户应承担赔偿责任。
5、底价购车用户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经营或特定经营资格的组织不得注册为底价购车用户或超过其民事权利或行为能力范围在底价购车进行交易,否则,底价购车有权不经过用户允许,采取取消订单、冻结或关闭账户、拒绝提供服务等措施,给底价购车及相关方造成损失的,用户或其监护人、法定代理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1、用户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以及底价购车上发布的相关规则在底价购车平台上查询车型信息、提交购车订单、支付购车订金、点评商家服务、分享买车信息、参加底价购车的有关活动,以及使用底价购车提供的其他服务。
2、用户在使用底价购车过程中实施的所有行为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底价购车各项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违反本协议及相关规则。如果违反上述承诺,产生任何法律后果的,用户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确保底价购车免于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3、用户不得在底价购车发表包含以下内容的言论:
①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③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⑤任何包含对种族、性别、宗教、地域内容等歧视的;
⑥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⑦宣扬封建迷信、邪教、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⑧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⑨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⑩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或者底价购车规则的。
4、用户在分享购车体验、评价商家服务时,除遵守本条款外,还应遵守底价购车的其他相关规定。
5、对于被底价购车暂时停止或者永久停止账号的用户,停止账号期间底价购车将不在该用户账号下提供任何服务。
6、对于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用户权利的情况,用户有权向底价购车进行反馈,并提供相应证据资料,需要底价购车协助解决的,应提供有足够证明力的证据资料。
三、平台交易规则
1、提交订单
当用户在底价购车选中意向车型时,用户可以选择就该车型提交底价购车订单。
用户在下单时需提交购车人的有效手机号码,并经过验证。
手机号码是用户参加活动的唯一身份标识。
2、支付订金
用户提交订单后,可选择支付订金,用以获取某个车型的底价。
订金预付到底价购车平台,平台保障订金的安全,并且在成交前随时可以申请退款。
3、获得底价
支付完成后,底价购车400客服将向用户报送车型的底价,如果不满意,400客服会继续帮助用户寻找满足用户需求的优惠底价。但是底价购车不承担必然满足用户需求的担保。
4、看车付款
用户接受400客服的报价后决定看车的,可以获得商家的地址和商家销售顾问的姓名及电话。用户的手机号码也会被同步给商家销售顾问。用户持底价购车底价凭证到店看车试驾,如果对商家服务及订购车型满意决定付款买车,可在底价购车账户内点击“完成订单”将之前预付到底价购车的订金确认支付给商家,仅需线下向商家支付除订金部分外的尾款即可完成购车,商家将向用户开具购车全款发票。
上述程序仅限底价购车指定商家。
5、订金退还规则
①用户在交易过程中付款买车前,可随时终止交易,底价购车根据用户的申请将无息退还用户支付的订金,包括但不限于:看车后对商家服务不满意、到店看车试驾不满意。
依据订金支付方式/渠道不同,退款期限如下:
支付宝方式支付,随时退款;储蓄卡方式支付,7个工作日内退款;信用卡方式支付,15个工作日内退款。
②按照底价购车系统规则已确认成交的,一律视为订单完成,订金将自动支付至商家账户,退款事宜用户需与商家协商解决,底价购车不再负责退还。
底价购车系统成交确认方式如下:
a.用户成功购车或签署订购协议,商家在系统中确认成交;
b.由底价购车客服电话回访确认成交;
c.用户自行确认成交。用户看车后确认购车的,在底价购车账户内点击“完成订单”将之前预付到底价购车的订金确认支付给商家。
6、底价承诺
底价购车合作商家按商家诚信协议在底价凭证有效期内保证用户以不高于底价凭证的裸车价买车。
四、隐私政策
1、未满18周岁或其他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用户使用本服务必须取得监护人的同意。
2、用户必须遵守底价购车的使用条款及隐私政策。
3、底价购车对用户的电子邮件、手机号、银行账户等隐私资料进行保护,承诺不会在未获得用户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用户的个人资料信息出租或出售给任何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
①用户同意让第三方共享资料;
②用户同意公开其个人资料,享受为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③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或者应行政、司法机构、专业事务机构、纠纷相对方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等披露;
④用户对底价满意选择商家时,即同意将联系方式提供给指定的商家。
五、不可抗力
对于因底价购车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罢工、骚乱、物质短缺或定量配给、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底价购车对用户的服务延迟或未能履约的,底价购车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协议修改
1、底价购车可以修改本协议或任何适用于服务的附加条款。所有修改的适用不具有追溯力,且会在公布后生效。如果用户不同意服务的修改条款,有权选择停止使用服务。
2、如果本条款与附加条款有冲突,以附加条款为准。
七、违约赔偿
1、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底价购车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底价购车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及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合理支出。
2、如果用户不遵守本协议,且底价购车未立即采取行动,并不意味底价购车放弃可能享有的任何权利或在将来采取行动。
八、特殊免责
1、用户已足够了解本活动中收集用户信息的相关规则、使用目的、必要性等,底价购车对此已尽到足够的告知、提示义务。
2、如底价购车已经明示其网络服务提供方式发生变更并提醒用户应当注意事项,用户未按要求操作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3、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底价购车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底价购车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 底价购车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4、底价购车对链接到其他网站的隐私声明或其他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底价购车中包含的由第三方提供的服务,底价购车只是为了用户的便利而提供该功能模块。您如需使用此等服务,应另行与第三方服务提供方达成服务协议,支付相应费用并承担可能的风险。底价购车对第三方提供的服务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用户与第三方任何纠纷与底价购车无关。
6、底价购车作为技术服务平台,提醒用户谨慎识别可能存在的虚假宣传、欺诈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请停止交易,否则,因此造成用户与商家发生的任何诉讼或纠纷,底价购车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通知和送达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十、法律管辖和适用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如发生本协议与中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合法条款则依旧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3、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应予以执行。
4、如底价购车与用户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底价购车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规定
1、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2、本协议未尽事宜,以活动规则为准。
3、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作为对标题下条款的解释。
汽车之家底价购车
2015年3月31日